中国新报讯(记者 叶亚山 通讯员 姜粤铭)6月13日,是“双休日”。湖南邵东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巡查执法人员全员上岗,强化监管巡查,督促检查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经营网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,地毯式排查事故隐患。
巡查执法组在该市佘田桥镇亭子山路段,发现一临街铺面内存放有液化气钢瓶,随即对该店铺进行了全面检查,在该店铺地下室里,非法储存液化石油气钢瓶57个。其中合格带气钢瓶40个,合格空钢瓶10个,带气过期及报废钢瓶3个,过期及报废空钢瓶4个。
经查:当事人曾某如,为市内某液化气公司佘田桥二级配送中心负责人,曾某如为了配送方便,私自将液化石油气违法存储在店铺地下室。曾某如的行为,已触犯了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的相关条款,邵东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现场依法扣押了所有危险源,并对曾某如立案调查。
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邵东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要求: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担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“管住自己的人,看住自己的店”,强化燃气经营网点的日常监管,依法依规经营,全面排查安全隐患,杜绝事故发生,为邵东燃气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做出更大的贡献。